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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发放详细办理流程(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0:38:42
The Beginning

  一、办理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二、经办流程

  1、生育一孩、二孩、三孩(非多胞胎的),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计生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第3个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在分娩后的第5个月发放。

  2、其他人员的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用人单位或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个人递交申请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发放。(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人员可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

  三、办理要点

  1、生育津贴根据产假天数(基础值为128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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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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