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为做好兴宁区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对辖区公办学校生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具体事项如下:
一、摸底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现实际居住在兴宁区辖区范围内,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在兴宁区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与父母双方实际居住在兴宁区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摸底对象信息材料准备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家庭有房产
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家庭房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家庭无房产
(1)三代同堂: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祖辈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2)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政府签定的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3)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此项不包含城区乡镇户籍租房户)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家庭有房产
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在兴宁区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家庭无房产
(1)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政府签定的兴宁区辖区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三、家长填报时间
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0日
四、家长上报调查摸底信息方式
网络填报。家长可通过扫描官方公布的二维码或者到手机应用程序下载“爱南宁”APP,注册登录后进入“更多应用”页面,点击智慧教育“小学生摸底”,选择“兴宁区”,根据提示填报信息。
2.纸质填报。如家长不便使用手机在线填报,可自行前往居住地址地段学校领取相关摸底调查纸质表格,填写信息并确认无误交给学校汇总,由学校上报城区教育局。
五、注意事项
1.家长准备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
2.如果住房类型属于“非独立产权”(共有产权)的,则填报的“所占份额”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合计数。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准备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5.新生调查摸底是今年小学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请各位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本年度适龄儿童调查摸底工作,按时准备、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
6.本次摸底由兴宁区教育局委托辖区内有关学校具体负责,本次摸底信息仅用于掌握今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新生生源情况,不作为入学依据。请家长们关注有关学校后续公布的服务地段和招生简章,正式报名时按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和提交材料。
六、教育局及学校咨询电话接听时段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接听时段具体详见城区各小学发布的招生摸底通知。
(一)电话接听时段
教育局: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学 校: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7:30
(二)兴宁区教育局及各校摸底咨询电话(列表)
七、摸底调查二维码
(一)爱南宁APP下载二维码
(二)新生摸底操作流程二维码
八、兴宁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地段划分: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