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犬只管理是由哪个部门管理,主要负责什么?
答:(一)公安机关作为该条例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犬备案、犬只携带外出的监督管理、流浪犬只的收治管理,查处未有效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放任犬只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等违法养犬行为。
(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防疫,伤人犬只医学观察和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犬只收治管理工作。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影响城市公共场所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法养犬行为。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养犬管理工作。
(五)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犬相关管理工作。
二、在东莞市养犬需要办理犬证吗?怎么收费?
答:在东莞市养犬需要养犬备案。并为犬只免费植入植入电子芯片,发放蓝牙犬牌。东莞市养犬不收取犬只管理费(年费)。
三、犬只备案在哪里可以办理?犬只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答:东莞市公安局已受权118家宠物诊疗诊所为养犬备案点,现已对社会公布,群众可上网查询或在东莞市公安局公众号上查看。犬只备案需要的资料,登记流程:1.群众提供身份证(原件),居住证或者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居住相关证明),有效的犬只免疫登记(只认疫控中心,宠物诊所,宠物医院的公章,宠物店的章不认)。2.犬只的正面照片和侧面照片(电子版,侧面照片要有参照尺)
四、东莞市养犬对犬只数量、犬种有什么限制?
答:饲养犬只对犬只数量没有限制。关于犬种,只要不是东莞市《禁止饲养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里的犬都可饲养。
五、为犬只备案、植入电子芯片,是否可以委托其他人员或者宠物店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答:为犬只备案、植入电子芯片,需要核对养犬人的个人基本资料,目前暂不可以委托他人或者宠物店工作人员代办。
六、是不是一定要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不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能不能备案?
答: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依法对犬只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取得证明。没有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不能备案。
七、对已经饲养的危险犬怎么处理?可以备案吗?
答:犬主要在《禁止饲养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实施后六个月内(即2021年12月1日)自行处理,公安机关不予备案。
八、不是东莞户籍,住在出租屋或单位宿舍是否可以养犬?
答:可以,但要有租赁材料,租住在宿舍的单位要出说明。
九、如房产证属于家人的或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同该怎么办?
答:办理养犬备案,以养犬人与犬只主要居住地为主,户籍地、居住地、租住地都可以。房产证属于家人的,需要提供养犬人与房产所有人有关联的证明,如户口本(户口本上有本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等。
十、如果遇到遛狗不栓绳,进入人群密集地犬只不带嘴套等情况怎么投诉?
答:6月1日之后,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生效,后如遇到遛狗不栓绳,进入人群密集地犬只不带嘴套等违规、违法行为,拍照、摄像固定,并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或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