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更新
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面落实将缴纳医社保、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时间纳入居住证登记时间认定范围。对于办理居住登记时间未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可提供能证明本人在当地实际居住、就业超过半年的佐证材料,如连续时间满半年的医社保缴费记录、载明合同起止日期的劳动合同、载明登记时间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等办理补充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2017年更新
根据福建省《居住证暂行条例》,福州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以下条件只需要具备其中一个并且在居住地满半年就能办理居住证了(需办理暂住登记),而之前的证明材料中不管是对就业人员、有住所人员以及就读的学生,设限都是更加严格的。
1.工商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4..录用(聘用)证书;
5..社保缴纳凭证等;
6..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
7.房屋租赁合同;
8.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9.连续就读证明材料;
10.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同时要求具备11种材料之一,还要居住满半年,计算方法由办理暂住登记后算起,不是曾经住过半年就可以的。居住证是法律规定的在本市享受居住证权益的唯一合法有效证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