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参保缴费时间:
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结合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社保征管系统切换等实际情况,经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决定,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20日。在延长期限内参保缴费的,不设置待遇等待期,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月1日至参保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受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切换到国家和辽宁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影响,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2021年10月10日正式启动。参保缴费的准新生儿在生落户后应及时按照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办理基本信息变更并领取社保卡,在定点医院持卡就医结算。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自然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集中参保期。我市城乡居民应在集中参保期内办理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的人员可以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当年中途参保业务,中途参保人员应当按照年度缴费标准缴费。其中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当年参保业务的,应同时缴纳下一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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