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发放时间
从2013年开始,补助金按季度正常发放。
(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将补助金拨付到代理发放机构;代理发放机构当月30日前将补助金存入以分娩育龄妇女个人名字开具的银行账户(可以是新开立账户,也可以是当事人提供的账户)。
注意:2020年12月17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青岛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育龄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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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每名妇女补助500元。该项补助不计入补助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其他待遇。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索引及单页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
4、其他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