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正在享受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的各类人才,将在签订实物配租协议当月停止租赁补贴发放。
拓展阅读:人才货币补贴政策
一、使用对象:
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E类人才。
二、租赁补贴标准:
1、A类人才6500元/月(财政承担52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3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2、B类人才5000元/月(财政承担40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0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3、C类人才3500元/月(财政承担2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7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4、D类人才1000元/月(财政承担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2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5、E类人才300元/月(财政承担),最高补贴3年。
三、租赁补贴发放:
已取得租赁补贴资格的人才,应会同用人单位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补贴发放协议(其中,D类及以上人才,会同用人单位与市保障中心签订;E类人才,会同用人单位与单位注册地区级住房保障签订),明确租赁补贴发放形式、金额、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等内容,按季度发放。
注意:人才租赁补贴和人才公寓都需要申请,由已成功认定的人才提交单位,单位递交材料
点击查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