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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公租房申请材料一览(佛山市南海区公租房)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4 10:18:00
The Beginning

  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异或丧偶证明);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含奖金、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

  (四)烈士遗属、因公殉职(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 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公交司机以及环卫工人等提供相关证明;

  (五)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提供行驶证及购车 发票,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车辆评估报告;拥有住宅、商业、停车位并已出租的提供租赁合同)。

  自行提交的收入证明与个税收入不一致时,以高收入一方为准。

  佛山市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来南海创新创业的港澳青年,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个人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提供行驶证及购车发票,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车辆评估报告;拥有住宅、商业、停车位并已出租的提供租赁合同);

  (三)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用工证明、营业执照等。

  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新市民及其家庭,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社保证明;

  (三)申请人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异或丧偶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用工证明、营业执照;

  (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五)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提供行驶证及购车发票,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车辆评估报告;拥 有住宅、商业、停车位并已出租的提供租赁合同)。

  申请流程:

  申请人只需将资料送户籍或工作所在社区(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对应受理窗口提交即可。上述所有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除身份证明只提供原件核对外,其他应提交原件核对并经申请人签字(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THE END

TAG:佛山市  发票  遗属  车辆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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