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广州市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 | (1)评选年度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30人(含)以上,吸纳我市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的可放宽至15人(含)以上。 (2)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满3个月以上,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3)在岗的脱贫人口有50%以上综合收入超过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近3个月平均)。 (4)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近三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严重侵害脱贫人口合法劳动权益的情况。 (5)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 (6)不含劳务派遣类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
补助对象 | 经认定的市级就业帮扶基地。 |
补助标准 | 按每个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
应核验信息 | 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文件。 |
实施程序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4月1日-6月30日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