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网上办理流程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须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栏目按要求完成“个人(单位)用户”注册后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
第一步:接收申请
1.网上申报
(1)有用人单位接收的申报流程
申报方式分为个人申报(毕业生填报接收信息后由用人单位审核) 和单位申报(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填报接收信息后直接审核) 两种方式。
①个人申报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按申报流程提示完成接收申请。申报信息自动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用人单位审核时限为30天,请毕业生跟进单位审核进度)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接收手续即时完成 ;用人单位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信息退回毕业生,毕业生核实信息后可重新申报 。
②单位申报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申报,按申报流程提示完成接收申请并审核, 毕业生接收手续即时完成 。
(2)珠海生源无用人单位接收的申报流程: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按申报流程提示完成接收手续。
2.打印《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毕业生持《接收函》回毕业院校开具《报到证》,同时学校将根据《接收函》上的地址投递档案。
第二步:报到
1.网上报到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填报信息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2.网上审核
①符合“秒办”条件: 系统自动校验毕业生学历、《报到证》等信息,直接审核通过,无需等待;
②不符合“秒办”条件: 系统无法自动校验毕业生《报到证》信息,或无法明确是否珠海生源的情形,将由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网上审核通过,报到手续即时办结。毕业生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
申请入户珠海的,须在网上审核通过之日起的90天内,向珠海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 ,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入户程序及所需材料请关注“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业务了解)。
注:仅有落户珠海需求且明确不在珠海办理接收报到的毕业生,可按“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渠道径向公安派出所申办落户手续。
第三步: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
档案寄达我市对应经办机构后,将以短信方式告知毕业生与经办机构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 (签订方式: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签订,仅限人事档案由经办机构保管人员)。
毕业生应协助跟踪档案,确保档案在报到年度内(12月31日前)寄达我市 。若因档案未在规定时限内寄达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属于国有企业、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类型)引进的毕业生档案统一邮寄至单位,无须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