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居民医保
(一)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住院待遇 | 定点医疗机构 | 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 | 年度最高 | ||||
一级及以下 | 二级 | 三级 | 支付限额 | ||||
居民医保住院 | 起付标准 | 500元 | 600元 | 900元 | 1500元 | 30万元 | |
支付比例 | 85% | 80% | 65% | 40% | |||
大病保险 | 起付标准 | 1万元 | 24万元 | ||||
支付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12万元(含12万元)以内 | 60% | 50% | ||||
12万元以上 | 70% | 60% |
(二)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 支付比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基层 | 0.7 | 320元/年 |
(三)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特定病种类别 | 特定病种范围 | 基金累计支付限额 | 基金支付比例 |
一类 | 1.精神分裂症;2.分裂情感性障碍;3.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4.双相(情感)障碍;5.癫痫所致精神障碍;6.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7.恶性肿瘤(放疗);8.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9.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10.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11.肾脏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12.心脏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13.肝脏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14.肺脏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15.其他器官移植抗排异;16.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抗排异治疗;17.肺动脉高压。 | 按住院费用结算方式由基金按规定支付,不设起付标准。 | |
二类 | 18.重型β地中海贫血;19.血友病;20.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21.耐多药肺结核;22.多发性硬化。 | 7500元/季度 | 1.本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0% 。2.本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50%。 3.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30%。 |
三类 | 23.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24.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25.艾滋病;2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27.骨髓纤维化;57.小儿脑性瘫痪(含0-3岁精神运动发育迟缓儿)。 | 720元/季度 | |
四类 | 28.冠心病;29.糖尿病;30.高血压病;31.精神病(重性精神疾病除外);32.癫痫;33.帕金森病;34.肝硬化;35.类风湿关节炎;36.活动性肺结核;37.再生障碍性贫血;38.慢性乙型肝炎;39.脑血管疾病后遗症;40.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41.系统性红斑狼疮;4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43.C型尼曼匹克病;44.克罗恩病;45.强直性脊柱炎;46.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47.糖尿病黄斑水肿;48.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49.脉络膜新生血管;50.慢性心功能不全;51.支气管哮喘;52.银屑病;53.肢端肥大症;54.溃疡性结肠炎;55.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56.儿童孤独症。 | 540元/季度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