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符合异地备案条件的梅州市参保人员,可到参保所属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选点备案,选择门诊直接结算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与住院备案的地市保持一致。
以下四个类型的人群符合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备案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需按规定进行选点。选点规定为:符合住院异地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现有备案政策受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同步开通备案地市的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2家。定点医疗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更。如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需要申请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可到参保所属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选点备案,并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医疗机构定点表》
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后,参保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广东医保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支付宝APP等渠道进行激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