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韶关生育三孩产假规定
2021年9月13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通知,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政策修改和实施前的过渡期间,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和生育假期执行方案进行明确。
关于生育假期问题,通知规定,广东省现阶段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新修改的《条例》实施前,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定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提供生育假期。
(一)生育产假:
顺产的:计98天;
难产的: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计15天至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二)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