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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苏州社保结算期调整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7 06:22:03
The Beginning

  各参保单位:

  由于2月份业务申报期恰逢春节假期,同时为配合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升级维护,切实保障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平稳运行,特对2021年2月份、3月份业务申报期做如下调整:

  1.2021年2月份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期,由原来的2月7日提前至2月5日下午17:00整。

  2.2021年3月份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期,由原来的2月11日提前至2月8日上午09:00整。

  请各用人单位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时办理并仔细核对单位业务经办情况,确保申报业务准确无误。对于业务期调整对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6日

THE END

TAG:业务  社会保险费  苏州市  职工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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