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备案时间:
2月19日24时后中小商户(个体户)复业实施申报备案。
复业对象:
本次受理复业的对象为浒墅关辖区内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须等确需复市复业的中小商户(个体户)
复业条件:
商户在复业时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复业前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业:
1.员工排查到位。
把好员工入口关,全面排查所有员工,如实填写《复业人员“一人一档”统计表》。
外地来苏员工必须通过来苏人员信息登记系统,提交成功后保存二维码截图。
对疫情重点地区未返苏员工必须逐一沟通,全力劝告其延期回苏。
对拟上岗员工进行个人健康核查,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2.防疫物资到位。
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至少保持3天周转量。
要按照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
3.内部管理到位。
必须在员工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下班后监测管理,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营业规范到位。
做好全部区域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措施。必须确保进店顾客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最大程度减少聚集性活动,疫情期间对外经营的餐饮区域禁止堂食,可打包外带。
复业报备流程:
1.中小商户(个体户)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线上下载并填报《中小商户(个体户)复业申请表》、《复业人员“一人一档”统计表》、《中小商户(个体户)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三份申报材料。
2.所有材料填报完成后,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商户,带上纸质申报材料原件递交至商业主体所在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现场核验后报所在社区(村)备案;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商户,带上纸质申报材料原件递交至商业主体所在社区(村),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浒墅关分局会同社区(村)现场核验后在社区(村)备案。
3.中小商户(个体户)在提交复业申请后,必须通过现场核验方可正式复业,并将经审核后的《中小商户(个体户)复业申请表》、《中小商户(个体户)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印件贴于店铺正门口;
核验不达标的需立即整改,并重新提交材料申请核验。
4.浒墅关将加强对辖区中小商户(个体户)的巡查检查,如发现未经申报擅自开业,或批准复业后因自身管理不善导致有违上述复业条件的,将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如不配合,将依法采取强制关停措施。
注:审核备案完成后,申报材料商户拍照留档,打印张贴于店铺正门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