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采取按月受理制度,经办时间为2022年9月至11月30日,如未使用完年内入户指标,则视情况顺延至12月31日。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由申报单位统一申报,区人社局分月受理,具体申报时间为每月10日前。
▶材料报送时间
各主管单位收集材料于每月10日前汇总给区人社局。
1、对广州市总部企业、广州市重点项目单位和重点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除外)、区内重点项目或重点企业、已纳入省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由区发改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2、对增城开发区辖区的企业,由开发区企业服务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在本辖区内上一年度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区内产业园区的重点企业,由区科工商信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4、区内孵化器的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由开发区科创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5、由高层次人才和区企业“三高”人才创办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和区企业“三高”人才需持有创办企业的股权))由区委组织部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6、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区国资局的下属企业,由区国资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7、卫生系统及健康产业项目企业、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任务的医护人员和辅助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特殊性、艰苦性、危险性、专业性、保密性强的工作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含中小学及普惠性幼儿园的临聘教师、辅警、医护人员等)由其主管部门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社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由区民政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