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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大学生生活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的毕业于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由所在单位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
注:本细则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至申报日之间的时长不超过2年的毕业生。
(三)补贴申领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入口(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将网页定位设置为“无锡”,点击“请登录”,注册登录后选择“个人办事”搜索“大学生”,点击“人才工程”,选择“大学生生活补贴”。根据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本人亲笔签名的《来锡优秀大学生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以上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须清晰可读)。
2.申请人在申请生活补贴时须在本市市区就业创业,由所在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补贴审核
由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等内容。
(五)补贴公示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于每月上旬将上月新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员汇总名单导出,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补贴拨付
公示结束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报表导出,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下达资金使用指标;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于收到资金指标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