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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失业保险缴费指南(江苏省扬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2 06:30:33
The Beginning

  扬州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失业保险,城镇职工社保通常由企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1、城镇职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1.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府前街127号

  电话:0514-84645941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电话:0514-83441917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扬州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地址一览

THE END

TAG:基数  用人单位  仪征市  职工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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