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2015年1月1日后来泰创业或全职来泰创新的高层次人才
二、补贴标准:
A类人才:3年,每年5万元
B类人才:3年,每年4万元
C类人才:3年,每年3万元
D类人才:3年,每年2万元
E类人才:3年,每年2/1万元
三、申领时间:2020年11月23日前
四、申领材料:
条目 序号 所需证明材料 一、个人基本情况 1 身份证或护照 2 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 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 4 其他能证明人才为A/B/C/D/E相应层次的证明材料 二、人才与用人单位关系(仅全职创新人才提供) 5 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服务期三年以上) 6 个人所得税税单(从到泰州工作次月起至今,需提供完税证明) 7 个人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出首次在泰州缴纳时间) 三、人才投入情况(仅创业人才提供) 8 工商股权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已工商备案) 9 用于购置生产设备、租赁厂房等实际支出发票 四、企业情况 10 企业营业执照 11 2020年企业纳税(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财务报表
五、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
人才所在企业单位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园区、镇街提出申请。
2、资格初审
各园区、镇街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人才资质、企业资质、人才与企业关系等。根据初审结果,填写汇总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2020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工作情况报告》,于2020年11月23日上午下班前报区人才办。
3、材料复核
区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提出拟兑付名单,并上报泰州市人才办。
4、公示确认
市人才办以一定形式将拟兑付名单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发文确定兑付对象。
5、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根据兑付名单,将资金拨付各地财政部门,各地财政部门连同本地配套资金,一并拨付人才。兑付资金由市与区财政各承担50%。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符合条件的人才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人才办提出申请,详细情况可咨询当地人才办
一、海陵区人才办: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628号
联系方式:0523-86210121
二、高港区人才办:
地址:泰州高港区江苏省港城路34号
联系方式:0523-86965072
三、姜堰区人才办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
联系方式:0523-88212556
四、医药高新区人才办: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海陵南路(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联系方式:0523-8696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