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鄞州公租房申请材料一览(附详细材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因服兵役或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区的应提交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有跟父母、子女或孙(外孙)子女合并计算建筑面积情形的,需提供相关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
(3)单身的提供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1)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
(2)自住私房的,提供房产证及土地证。
(3)房屋拆迁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附件(复印件盖拆迁单位公章)。
5.对持低保证、扶助证或特困证,或属于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为一至二级残疾、无赡养人的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需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6.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引进人才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及申请人父母、子女和申请人配偶父母的户口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4.劳动(聘用)合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还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柔性引进人才如未缴纳社保需提供个税完税证明)。
7.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及申请人父母、子女和申请人配偶父母的户口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4.劳动(聘用)合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还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柔性引进人才如未缴纳社保需提供个税完税证明)。
7.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
4.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区外来务工办出具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证明。
6.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