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收入,具有本省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劳动者,可于实现就业后60日内到就业地或户籍地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填报个人信息、灵活就业内容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因此,灵活就业登记人员应当从事灵活就业(如网约车司机、外卖员等),且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员才可灵活就业登记。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当由用人单位于招用之日起3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登记可以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就业经办机构办理。为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为了防止扎堆申报,利于疫情防控,建议办事群众采取网上自主办,一次都不用跑。办事流程见下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