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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二孩生育报销办理指南(温州市生育报销申请表)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16:55:29
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办理流程

  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地点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

  电话:0577-86966755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楼

  电话:0577-88996008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

  电话:0577-89090000

THE END

TAG:计划生育  温州市  企业职工  社会保险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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