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最新版)
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首次申报后,每隔半年自动审核发放,直至发放完毕。
第1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
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
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4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以前来温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此类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执行,市人力社保局将于2021年3-4月开展集中申报工作,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旧版)
受理时间 :
每年3月、4月,受理上年度7-12月
就业补贴:每年9月、10月受理当年1-6月就业补贴。
申报对象: 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需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且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享受全日制毕业生同等待遇。
奖励额度: 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