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从字面上来看,“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很容易被理解为“被开除、辞退、除名”,但它还包含更多情形: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五)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领取方式
窗口申领:温州市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受理;
网站申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APP申领:浙里办APP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及电子社保卡渠道为人社部平台,没有失业一件事选项,选择失业保险金即可。
申请材料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原件一份;
(二)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一份;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一份;
(四)就业创业证原件;
(五)军龄、工龄等视同缴费年限材料原件一份(无视同缴费年限可不提供);
(六)逾期未办理失业登记的正当理由说明原件一份(因疾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其超过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0日后未办理失业登记时需要提供)。
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办理流程
2020年温州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2月起,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企业最低工资(2010元/月)的80%计发,即由1488元/月调整为1608元/月。
除了失业金,还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享受相应基本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在医疗补助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死亡的,参照当地在职职工丧葬补助抚恤标准,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
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免费享受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提供的求职登记、职业咨询、职业介绍、档案保管等服务,并可以按规定参加减免费的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