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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结婚证登记办理指南(台州结婚证登记办理指南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5 22:58:42
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注:

  1、当事人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是外国人的,需要携带相关证件(港澳来往内陆通行证、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等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翻译成中文。当事人未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或有资格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本。

  登记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其他材料

  1、当事人为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当事人为台湾人: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为港澳人: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经香港/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THE END

TAG:血亲  当事人  配偶  台湾  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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