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城镇居民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向所在三处三区、各镇政府统一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社区居委会或用人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认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或用人单位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一并报 送所在三处三区、各镇政府。
(三)三处三区、各镇政府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资料、收入、住房状况等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经复审认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人申报情况不实的,由三处三区、各镇政府对所举报的情况进行查证;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住房保障部门。
(四)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 间为 10 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住房保障部门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材料退回三处三区、各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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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