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医保参保指南
单位新参保
申请条件:按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网上办理流程
第1步:先在省人社系统中增员成功;
第2步:打开网址http://218.90.158.61,登录医保网厅;
第3步:点击菜单"职工管理”一"医疗参保”- - “省同步待参保名单”,先点击“查询”,然后勾选人员,再点击"保存”;若在“省同步待参保名单”中查询不到的人员,则到"医疗人员参保申报”界面填写人员信息后(红色都为必填项),点击“确定”;
第4步:点击菜单“当前参保申报名单",先点击“刷新”,再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增员成功。
个人参保
办理条件
1、职工医保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含补充医疗保险)。
注:无户籍要求
2、居民医保
具有无锡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未享受离退休、退职待遇;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或中断缴费
办理材料
1、职工医保
本地户口: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户籍:身份证、居住证或有本人姓名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医保
无锡户籍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社保卡。
办理流程
1、职工医保:携上述办理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办事处或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养老、医疗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居民医保:携上述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或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到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和无锡邮政储蓄银行指定的任一网点缴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即时办理,不收费。
1、职工医保:每年1-11月,每月8日至月底及每年12月份,8-25号(节假日除外)可办理参保、暂停缴费手续。
2、居民医保: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
办理地点:市社保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或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