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重症慢性病病种及限额标准(共23种)
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不分段计算。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自费药及乙类药、特检特治个人首先自负部分除外),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序号 病种 序号 病种 1 高血压Ⅱ期 13 肝硬化 2 冠心病 14 Ⅱ级以上心衰 3 类风湿性关节炎 15 癌症 4 系统性红斑狼疮 16 帕金森氏病 5 结核 17 丙型肝炎 6 精神分裂症 18 强直性脊柱炎 7 肾功能不全 19 肺间质纤维化 8 肾脏、骨、骨髓移植 20 心脏搭桥术后 9 慢性糖尿病并发症 21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10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22 肺心病 11 阻塞性肺气肿 23 重症肌无力 12 心脑血管支架术后
禹州市城镇职工23种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实行按病种、按月设置支付限额,超出当月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鉴定的两个病种的支付范围有包含,按照限额标准较高的病种确定支付限额。
同一脏器经鉴定符合两个病种,或同一种疾病经鉴定符合两种并发症的,如同时鉴定符合糖尿病并发心、高血压(Ⅱ期及以上)并发心两个病种,按照限额标准较高的病种支付限额加上另一病种支付限额的50%执行;同时鉴定符合糖尿病并发心、糖尿病并发脑两个病种,按照糖尿病并发心支付限额的150%执行。
支付范围不包含,也非同一脏器、同一疾病并发症的两个病种,按照两个病种支付限额之和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