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就医卡》
1.复查延期时间
《就医卡》到期后需复审延期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卡》有效期截止前1-3个月到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复审,医保经办机构按季审批延期。
2.所需材料
1)《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复审表》
2)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原《就医卡》复印件各1份
定点医疗机构将复审人员申报信息汇总后,填写《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复审汇总表》,加盖公章,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统一报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制作新《就医卡》,并通过受理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发放给参保人员。
3.复审抽查
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复审延期的重症慢性病人员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体检,由定点医疗机构通知本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重新体检鉴定。
经鉴定符合重症慢性病条件的可继续享受重症慢性病待遇,经鉴定病情好转不再符合重症慢性病条件的,终止其重症慢性病待遇,未按通知进行重新体检鉴定的,停止其重症慢性病待遇。
4.逾期未复审者
逾期未提出申请复审延期的参保人员,不再享受重症慢性病待遇,因病情需继续治疗的参保人员,可在下季度申请复审延期,超过两个季度未申请延期者按首次申报对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