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指南如下:
一、受理单位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申请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组织
三、申请条件:
1、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5、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可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6、未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7、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或原用人单位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四、申请材料:
1、属于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2、属于个人委托存档的,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件。
3、代办需要提供个人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渠道
现场或者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登陆注册后提交材料;
(一)线上办理
1、网上申请平台: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可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申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报、租金补贴、企业吸纳困难人员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业务。
2、选择个人登录,并阅读《业务经办信用承诺书》
3、选择“档案服务”,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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