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人才引进政策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博士后工作站补助
申领条件:新获批(备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电话:8386057)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出站博士后资助
申领条件: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电话:8386057)
3、企业新聘用大学生人才补贴
申领条件:新聘用首次来我市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的企业;为大学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且申报时大学生人才为在职状态。
政策咨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电话:6378978)
4、主导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新聘用大学生人才补贴
申领条件:我市主导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业被列入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首次来我市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的企业;为大学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且申报时大学生人才为在职状态。
政策咨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电话:6378978)
5、自主创业大学生人才补贴
申领条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企业营业执照,毕业时间在领取营业执照时间之前,经营满一年以上,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政策咨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电话:6378965)
6、大学生创业一次性补贴
申领条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的小微企业首次领取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满一年以上。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校生除外)。
政策咨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电话:6378965)
7、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奖励
申领条件:对获得世界、国家、省技能大赛奖励的个人(团队)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381156)
8、金蓝领聚才提升计划
申领条件: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评选出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山东省技师工作站或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首席技师工作站。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381156)
9、高层次人才随迁暂未就业配偶生活补助
申领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暂未安置到位,符合《东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特定类别高层次人才的随迁配偶。
政策咨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引进开发科,电话:6378961)
10、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申领条件:自2019年起,报考“三支一扶”在服务期间的大学生。
政策咨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电话:6378978)
11、事业单位“双百引才计划”
适用对象:自2017年起,组织实施东营市事业单位“双百引才计划”,引进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8383566)
12、中小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
申领条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东营市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
政策咨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电话:6378978)
13、自主培养高端人才补贴
申领条件:凡申报获评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齐鲁首席技师的用人单位。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381156)
14、“十大技能状元”补贴
申领条件:组织开展东营市“十大技能状元”评选活动,在年度东营市技术能手中评选出10名东营市技能状元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381156)
15、岗位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条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经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获得技师、高级技师相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381156)
16、“百名名师育高徒”补贴
申领条件:从全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经典产业中,选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市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100名担任师傅,签订师徒协议。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38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