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营市参保单位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缴费基数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并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缴费基数
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缴纳,根据其月实际工资收入等情况申报。
②实际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核定;
③实际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核定。
(二)缴费费率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执行,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0.2%—1.9%左右,并纳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计算口径。
(三)允许多重缴纳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一人打多份“零工”的情况,通知规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各用人单位应分别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至用人单位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同一个社保缴费月度内从一个用人单位流动到另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的,原用人单位与新用人单位均应当按规定共同为从业人员缴纳该月度的工伤保险费,实现工伤保障的“无缝衔接”,化解用工风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