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户口信息变更更正办理所需材料汇总如下:
(一)姓名变更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居民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申请书
3、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
4、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5、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6、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7、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8、因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
(二)民族成份变更
1、父母之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
2、居民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
3、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分别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和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备案证明
4、居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三)性别变更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
2、居民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
3、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4、 《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确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的,提供足以证明性别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
5、实施变性手术后申请变更性别项目的,需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性别项目变更后,应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
(四)出生日期更正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
2、居民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申请书
3、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
4、《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确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的,提供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对难以提供原始凭证材料证明的个案,由最初受理民警写出翔实的调查报告,逐级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