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聊城学生医保报销标准(聊城学生医保缴费)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5 03:16:13
The Beginning

  聊城学生医保参保待遇如下:

  一、报销标准

  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第三次住院及以上不再设起付线。慢性病门诊患者住院,不设起付线。住院医疗费、慢性病门诊医疗费之和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二、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统筹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三、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居民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累计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四、大病保险补偿标准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1万元。个人负担医保统筹范围内费用1.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医保统筹范围内费用1.1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10万--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20万元--30万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以上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医保待遇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的学生和少年儿童因病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报销额12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起,没有起付标准。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0%、70%、60%。

  医疗保险基金除了能报销学生和少年儿童的住院医疗费用外,还将门诊药费较高的24种慢性病(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等其他规定病种)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政策范围内至少报销65%,不设起付标准。对于在公立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50%,每年每人限额支付200元。

  参保学生因意外伤害在校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90%,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1000元。

  就医结算

  参保的学生及儿童因病情需要住院时,可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卡,在区内任选一所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并到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时可直接结算,患者只需要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

  在参保缴费过程中如遇到困难问题或咨询医疗保险政策,请拨打医保部门、税务部门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东昌府区税务局:0635-2999636

  东昌府区医疗保障局:0635-8419565

  缴费人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THE END

TAG:万元  门诊  医疗保险  范围内  限额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