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调整:
2020年7月11日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缴费累计满15年,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20年7月11日前已经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待遇领取条件可按原规定执行,也允许在办理待遇领取条件时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对年满60周岁仍在继续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从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直至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为止。
办理条件
1、城乡居民: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2、事业单位:需办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登记在本市的用人单位及职工。
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
(1)一寸近照二张;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度残疾人和低保对象应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所需的银行存折;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2、事业单位:
(1) 参保人员介绍信或报到证复印件、首次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区工资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变动联系函》原件、转入人员《×××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转移结算表》;
(2) 单位填写《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和基数变更表》、《养老保险基金申报结算表》。
3、企业职工:
(1)填写《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增减表》;
(2)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其中申报参加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填写《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增减表》;
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
(1)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凭证及银行存折到村(社区)参保登记;
(2)村(社区)对申请材料初审汇总后上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站。
2、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当月,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区社保办办理参保手续。
3、企业职工: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局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地点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 荷三路231号人事劳动大楼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白马路159号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鹿溪北路238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注:衢州养老保险办理分为个人办理和单位办理,两种办理方式的过程和所需的材料都存在差异,居民在办理时需明确办理方式,在办理过程中若存在疑问可拨打电话0570-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