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2.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相应的身份证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