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定居聊城办理流程指南:
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县(区)外侨办对收到的申请材料征求同级公安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市外侨办侨务科。市外侨办侨务科收件后,进行编号登记,开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办结日期。
收件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南楼3036室,联系电话:0635—8288856。
(二)复核
市外侨办侨务科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
(三)征求公安部门意见
市外侨办侨务科在2个工作日内征求同级公安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同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的申请表后,于2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同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
(四)审批决定
1、市外侨办侨务科结合公安机关意见,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2、办业务主管领导复核。市外侨办侨务科将初步审核意见报办业务主管领导复核,由办业务主管领导进行最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办业务主管领导将审核意见报办主要负责人,由办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
4.市外侨办侨务科获取批准意见后,对文稿加盖公章并打印。
(五)决定书送达:通知县(区)外侨办到市外侨办侨务科领取批准文件。
二.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市外侨办人秘科负责对市外侨办侨务科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市外侨办综合科电话:0635—8288854
电子邮箱:lcszfwqb@163.com
(二)行政复议
1.山东省侨办国内处,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成城大厦,联系电话:0531—88151987
2.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市政府4号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