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丹东社保统一参保范围
1.全省范围内各类企业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应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我省户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自愿在注册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省外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3.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养老保险。2020年6月底前已参保用人单位参保地保持不变。2020年7月1日后,新参保用人单位在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市、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