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工伤保险常见问题一览
一、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 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哪些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工伤待遇能否同享?
1、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六、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如何保障?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规定追偿。
七、哪些情形导致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八、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九、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形
1.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 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