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在遇到征地拆迁的纠纷后,有的会打电话咨询或者委托,对于大家遇到问题能够打电话咨询律师,这是很好的维权体现。但是,在与拆迁户沟通前期,拆迁户的某些固有的想法,就会使得拆迁户陷入误区,甚至导致维权的失败。
对于拆迁户的想法上的误区,我们总结了较为典型的几点,为避免大家在以后能够不陷入进去。
一、全国征地补偿标准
无论是给我们公众号留言的还是打电话咨询的拆迁户,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关于拆迁补偿的标准,“我家房屋拆迁了,补偿标准是多少”,“我家土地要被征收了,我能拿到多少钱”等等,类似的问题是很多的。
当然,在面对拆迁补偿,关心补偿标准是最基本的,这直接关系到我们究竟能拿多少补偿,是否能够维持生活。但是,在这里,拆迁户往往会陷入一个误区,就是对补偿标准,理所当然的认为,国家对于拆迁补偿是有补偿标准,都应该按那标准补偿给大家。还有的拆迁户会在网上或者其他地方找到一些关于补偿的数据,就强加在自己的补偿上,认为自己的补偿不合理。
对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大家要知道,每个省、市、区县的经济的发展水平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是不可能有全国补偿标准的,这个补偿标准它需要到您实际发生征地拆迁的地方去,根据您所在地的经济、地域,来制定相应的征收计划和安置补偿方案,这个标准也要符合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每个地方发布的各项条例。
对于补偿标准的查询,您可以咨询当地政府,要求信息公开。但是,在现如今,确实很难查阅到补偿标准的。无论是补偿标准的不合理还是查询具体补偿标准,大家可以来电咨询我们。补偿不合理,维权要趁早。
二、信访就一定能够解决问题
在面对补偿不合理的时候,大家也会想到去信访。但是对于信访的有关规定,有的拆迁户却是不知道的,我在之前的文章,有关信访的事宜写的很清楚,大家可以去看下。
信访是个直接表达权益的方式,大家有什么不满,都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来提起诉求。但是,也要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信访的活动。在这里,关于信访就能解决问题的拆迁户们,这个说法太绝对了。补偿不合理,收集了材料去信访部门反应,最后要么杳无音信。要么违法被抓,甚至还会被地方政府监视。当然,我们也不能说信访就是没有用的,有的人就因此解决了问题。
我们现在说的是,信访无果的拆迁户。逐级信访,到最后换来的是“走司法途径解决”的建议。所以,明明在看到补偿不合理之后,为什么不能直接走法律途径呢?走了一圈绕回了原点。但这个原点的诉讼时效有可能已经过了。这时,你再找律师,说补偿不合理,是不是就有点晚了?诉讼是有时效的,任何人是不可以打破它的,律师也一样,过了时效,律师也没办法。
以上的误区是每个拆迁户都会遇到的。对于补偿不合理,大家的想法直接决定了你接下来的行为。到底是委曲求全的签字,还是义正言辞的拒绝之后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