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茂名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主要医保报销待遇分住院待遇和门诊待遇,住院待遇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达到48万元。门诊待遇分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和门诊特定病种三类情况。
住院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
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90%;
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二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5%;
三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65%;
转诊至市外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降5个点;
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
未经转诊和未办理异地居住备案: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大病保险↓
普通参保人
起付标准为9500元,报销比例为8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特困供养人员
起付标准为1900元,报销比例为90% ,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起付标准为2850元,报销比例为85%,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待遇
门诊诊查费
在市内二、三级公立医院改革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3元/人·次的门诊诊查费报销待遇;在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每次门诊一般诊疗费报销6.3元。
普通门诊统筹
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支付比例为50%;
门诊特定病种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共24种,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