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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陆河发布新冠疫情最新防疫规定(汕尾陆河新冠疫苗预约)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2 13:12:19
The Beginning

  汕尾市陆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2021年8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冠疫情防控策略,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7月22日以来有南京、扬州、张家界、郑州、沈阳、厦门、长沙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陆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同时,请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如发现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的,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二、如您发现身边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提醒,督促其进行报备和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请及时向所在镇或相关部门报告。

  三、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私自到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就诊。

  四、减少跨省、跨市流动,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不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避免到疫情发生地出差旅行,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扎堆,不聚集。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员(12岁以上)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全县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有接种禁忌症者,必须持有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接种完成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六、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故意隐瞒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THE END

TAG:疫情  防控  风险  报备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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