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附件1);
2.《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免租对象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或《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减租对象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1份纸质版;
3.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级职称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级技师需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对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对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婚姻承诺书1份(附件4);
5.申请对象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6.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企业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近6个月纳税证明;
7.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申请受理时间及地址
1.申请对象根据自身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初审后,向洛龙区住建局提交相关材料;
2.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日至20日(20日为节假日的顺延一日)接受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申请受理地址:洛龙区政府大楼732房间(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咨询电话:0379-65156732
0379-63212353
附件:
4.婚姻承诺书
来源:洛龙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