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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绍兴柯桥企业留工稳增补贴有哪些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8 05:56:56
The Beginning

  支持企业留工稳岗

  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上述企业不含国有或国资占比高于1/3的企业)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15日期间留在本区且节后正常上班(以社保缴纳为准)的非我市户籍正式员工,给予所在企业1000元/人的补助。

  (一)申请主体

  区内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上述企业不含国有或国资占比高于1/3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1.享受补助的企业需符合申报对象规定;

  2.“市外员工”指在我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下同),身份证号码非“3306”开头的绍兴市外户籍员工。

  3.根据享受补助的员工人数按实给予企业1000元/人补助,享受补助的员工所在参保企业与实际工作企业需一致,春节期间需留在柯桥且节后正常上班。

  (三)申报要求

  企业填报市外留柯员工基本信息表(附件2),在本企业内部公示后(一般要求三天),上报属地镇(街道)。

  (四)申请资料

  《春节期间市外留柯员工基本信息表》(附件2)、员工2022年1月份的参保证明、2022年1月份工资发放凭证、2022年2月份考勤表,以上材料一式四份(每页盖章)。

  (五)受理地址及电话

  

  激励市外员工返岗

  由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铁路专列、专车接返企业务工人员的,包专列、包车费用由区财政全额承担。鼓励企业通过点对点包车、企业间拼车、激励员工自行返柯等方式,及时组织市外返乡员工回柯返岗。对2022年2月15日前,市外员工返岗率达到75%及以上的企业,按市外返岗员工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交通补助。

  (一)申请主体

  2022年2月15日前,市外员工返岗率达到75%及以上的区内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上述企业不含国有或国资占比高于1/3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上述企业的市外员工在2022年2月15日(含)之前返岗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市外员工乘坐政府“就业专列”返岗及已享受春节期间留工稳岗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

  (三)核算方式

  1.“市外员工”指在我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下同),身份证号码非“3306”开头的绍兴市外户籍员工。

  2.“市外员工返岗率”按企业实际返岗市外员工(含春节期间留岗市外员工)与上年度年底市外员工相比核算,由属地镇(街道)负责核定。企业上年度年底市外员工,以2021年12月底实际社保参保人员为准。

  3.补助金额按企业市外员工返岗人数和实际到岗时间核算。

  (四)申报要求

  申请主体于2022年2月19日前,将2021年12月底市外员工名册(附件3)、2022年2月15日前返柯到岗的市外员工信息(附件4)及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5)报属地镇(街道)。

  (五)受理地址及电话

  

  支持企业招工引才

  鼓励企业多途径扩大招工规模,积极招用人员来柯就业。对区内企业(不含国有或国资占比高于1/3的企业)于2022年1-3月期间招用首次来绍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 个月以上的,按学历给予300 -2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为我区企业引进首次来绍就业员工的劳务协作和引才联络站点、人力资源机构参照执行。

  (一)申请主体

  1.招用首次来绍就业人员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的区内企业(不含国有或国资占比高于1/3的企业);

  2.与区人力社保局签订点对点劳务协作或引才联络协议,并为我区企业输送符合条件人才的劳务协作和引才联络站点;

  3.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为我区企业引进符合条件人才的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奖励标准

  1.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大专以下学历300 元/人、全日制大专500 元/人、全日制本科学历1000 元/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2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2. 劳务协作和引才联络站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022年1-3月期间为我区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照前款标准给予奖励(与企业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要求

  企业: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7月31日前填报招工引才奖励审批表(附件8),并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引进人才的学历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从浙江政务服务网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

  劳务协作和引才联络站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主体于2022年7月31日前,填报引才补助审批表(附件9),并附相关材料(与区人力社保局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引进人员的学历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从浙江政务服务网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申请。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22年7月31日前填报招工引才奖励审批表(附件10),并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委托招聘协议复印件,引进人才的学历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从浙江政务服务网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申请。

  (五)受理地址及电话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及相关表单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报。申请主体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面责任,如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该申请主体2022年度所有政策申请资格。镇(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严格把关,区大数据中心对员工到岗轨迹进行抽查。

  申请材料下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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