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城镇没有入学、入托的儿童,随家庭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
2、农村没有入学、入托的儿童,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
3、新生儿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程序为其办理参保缴费。
4、天津市户籍在外地上学的通过家庭办理。
5、外地户籍在天津市上学的随学校、托幼机构参保。
办理对象
1、在天津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港、澳、台、外国籍及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
2、在外省市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儿童;三是本市户籍或长期居住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以下简称“长期居住证件”)的其他未成年人,18周岁(截至结算年度的1月1日未满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托儿所、幼儿园)的未成年人,包括新生婴儿。
也就是说,无论是本市学生还是外地在本市就读的学生,无论是幼儿园小朋友还是大、中、小学学生,无论是城镇户籍、农村户籍还是港、澳、台、外国籍的学生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办理地点
1、各区社保分中心负责办理以学校、托幼机构、福利机构为单位的人员参保登记。
2、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各类居民参保登记。
办理时间
新生儿医保缴费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随出生、随参保、随享受。新生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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