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人领取海盐县流动人口积分卡
一、积分申请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或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积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审核属实的,应当及时按照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汇总确认积分,并录入海盐县积分制管理信息平台
二、流动人口积分卡领取时间
6月15日至6月20日(工作日)
三、流动人口积分卡领取方式
申请人或委托人(需持委托证明)凭身份证到申请积分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服务窗口领取积分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