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购条件:
㈠顺德区户籍居民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①申购人为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等)的应当年满30周岁;申购人为已婚夫妻双方的,不受年龄限制;
②具有本区城镇户籍满1年且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没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格;
③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本市的住宅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
④每批次房源公布时,区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新市民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①申购人在本区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区居住证满3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②申购人为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等)的应当年满30周岁;申购人为已婚夫妻双方的,不受年龄限制;
③申购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且申购前3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④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本市的住宅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
⑤每批次房源公布时,区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顺德区共有产权住房:
①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已签订本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②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点未满1年;
③申购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注: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应对不存在以上任何情形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