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的报销和生育津贴。
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含退休延缴人员)、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与符合条件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
就医须知
1.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纳入的。
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生育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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