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租赁房入户(国有土地)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有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3.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房屋证明及租赁合同。
备注:
1、 适用范围: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
2、符合租赁房落户条件的,建议将户口落在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上或挂靠亲戚朋友家.
3、市内迁移的子女随迁根据各市情况自行决定。
材料说明:
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登记家庭成员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和历史户籍档案;公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村(社区)或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等经核实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旁系亲属可参照非婚生育说明予以承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