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补贴标准
由泉州城建集团等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和运营青年公寓,并达到“拎包入住”标准。符合安居补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工作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的(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租住青年公寓,按租房价格85%收取租金,高校毕业生享受的安居补助可直接抵扣青年公寓租金。
租住青年公寓15%优惠资金由租房保障服务经营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
租房补贴申请方式
租住青年公寓的,由青年公寓服务站统一代办安居补助等业务。
办理流程
(一)申报。由青年公寓服务站统一代办安居补助等业务。
(二)审核。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租房服务、购房保障申请每月25日前集中审核。
(三)公示。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提交《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申报汇总表》。
(四)发放。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每半年下发安居补助市级资金指标到县级财政部门。
1.租住青年公寓的,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将市、县两级安居补助资金和15%租金优惠款项发放至泉州城建集团等青年公寓运营企业。
2.自行解决租房的,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将市、县两级安居补助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所在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至高校毕业生。
THE END